交通事故定责,从“让右原则”谈更深层的判责原则原创作者:勇说车险/yongchezhizhu2019
前些日子,我们发布了文章《什么是让右原则(大部分人理解有误)》,反响不错,当然,也有一些人提出了异议。这点非常正常,因为交通事故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过程,每个事故情况也不同,需要考虑的因素很多,交警判责的规定,也是一个参考而已。何况,现在,全国部分地区已经以“维稳”作为判定事故责任的一个重要考量因素了。话说回来,交警有一定的自由裁定权,我们只能从法律角度,从相对理论化的角度,讨论这个问题。毕竟,我们遇到太多未按法律规定处理的案件了,但是,我们还是要讲讲法规,因为,只有广大车主懂法了,才有维权和争议利益的条件,否则,只能被和谐!
道路交通法的制定,包括交警判责依据的确定,首先,是为了保证安全,其次,是为了保证交通的顺利通畅,最后才是惩戒违法行为。所以,从理论上,判责规定的合理性,你可以先分析,是否可以保证各方的安全,再看是否能保证交通通顺而不阻塞。当然,保证这些肯定需要规则和制度,比如,为保证交通的顺利通行,在现场,交警指挥权是最大的,他可以不按交通指示灯来,其次就是按交通指示灯,然后就是一些规定,比如转弯让直行、让右原则、进环岛让出环岛、车道变少的依次通行等等规则,所有这些,是为了保证交通的通行顺畅。比如转弯让直行,因为直行行车速度普遍比转弯的快,这样更有利于车辆的通行;再比如进环岛让出环岛,这样才能保证在岛内的车辆不会拥堵或爆满;再比如车道变少(2车道变1车道)的依次通行,因为原车道的路权平等,这样才能各车道都有机会通行等等情况,都是为了保证交通的顺利通行。
本篇,我们讲的是如图的案例,因为这个案例,和我们之前的文章《什么是让右原则(大部分人理解有误)》,粗看好像不符合文章的说法,但经过上面的解释后,相信一些网友应该有所认识。大家可以想象下,如果C车不让B车优先通行,而C车后面如果跟着很多要右转的车辆,会发生什么情况?就会导致B车停留在路口中间,会使这个路口4个方向的所有车道全部堵塞,造成彻底的交通瘫痪,很明显,这不符合制定交通规则的初衷。但是,如果C车让B车先行,即使C车后面跟着很多要右转的车辆,造成堵塞的也就C车待右转的一个车道,其他车道不受影响。所以,本图例中,C车让B车先行是对的,这不同于让右原则,让右原则是基于两车相对“对等的条件”,比如都是直行,但如图案例,B车是大的左转,C车小的右转,他们的“条件不对等”,所以,不遵循让右原则,最最关键是,如果遵循让右原则,就不利于交通的顺畅通行,所以,C车让B车合理!也是对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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