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损车的残车,保险公司为什么要去拍卖原创作者:勇说车险/yongchezhizhu2019
其实,我们的文章已经覆盖了,车主和保险公司或修理店发生争议或纠纷情况95%以上的类型,就是说,只要车主和保险公司或修理厂发生了纠纷,95%以上的情况可以在我们的文章中找到类似的案例。在上周,我们在处理一起咨询时,和车主探讨过程中,该车主让编者又发现了一个保险公司坑人的地方,就是保险公司拿去了全损车高出价值的部分,也就是说,保险公司有又少赔钱了。保险公司的这个操作,完全符合他们能不赔就不赔,能少赔就少赔的德性。下面,编者就简单给大家介绍下其中的内容。
全损车的残车拍卖,相信大部分车主并不陌生,或者发生过全损事故的车主,肯定知道这个情况。但是,你们肯定不知道背后还有可能的利益。这里,主要分为2大类情况。第一类,是被保险公司的高层自己处理了(当然不是全部),第二类,残车拍卖后,如果残车高拍的情况,即超出之前残车金额的部分,被保险公司拿去了。无论哪种情况,其实都是不合理的,因为,受损的都是车主的利益,为什么?因为这些残车的实际价值高于保险公司给车主的残车金额。
第一类情况,在实际的处理中,保险公司一般通过他们内部的系统进行价值评估,这个过程,有些是公开的,有些并没有完全公开。甚至,有些完全公开的情况,也会形成竞拍者抱团的情况。为了方便理解,给大家举个例子,比如,一台奔驰残车,保险公司给出的价值是20万,这个20万,如果不是公开询价的,它的实际价格可能有22万,这时,保险公司的一些高层(主要出现在小保险公司)会把这个残车给他们的利益方,这个利益方可能有这些高层的股份。当然,现实情况,比这个例子还复杂,可能性也更多,但原理基本如此,是为了方便大家理解。
第二类情况,为了方便理解,编者还是以举例的方式进行说明。比如,一个奔驰残车,保险公司给出的价值是20万,这个20万的金额是保险公司给车主的。然后,车主和保险公司签署全损协议后,车辆就去拍卖了,这个拍卖过程,如果最后以22万成交(当然,可能最后还是20万成交,也有可能23万成交,但20万肯定可以成交),这时,相当于这个残车的价值多出了2万。正常情况下,这个2万应该是给车主的,但是,保险公司可不会这么干,他们把这2万占为己有了。也就是说,保险公司侵占了车主的部分权益,让车主少赔了2万。
基于以上情况,我们就可以理解,为什么,有时候,保险公司一定要走拍卖流程,而不愿意让车主自己找收残值的收购方,保险公司会以各种理由和借口拒绝车主的要求,因为,后面可能存在利益。就是说,在这个环节,保险公司只赚不赔,是稳赚的买卖,但受伤的还是车主。现在,你们知道原因了吧!!当然,总体上,保险公司还是为了少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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