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险公司太可恶,为了少赔让车主处于危险之境原创作者:勇说车险/yongchezhizhu
我们处理过很多维权案例,在配件修换方面的,有大灯,车门,变速箱,保险杠、排气管等等,这些配件,基本对安全因素影响不大。所以,保险公司为了利益,做些无耻的事,一定程度上还是可以接受的。但是,对涉及车主安全,置车主生命安全于不顾的情况,我们还是非常气愤的,特别是方向机的问题,这种类型的配件,处理不好,不是保险公司为了少赔钱,而是要车主的命,可以这么说,这是间接的谋杀。因此,这种情况,保险公司不仅可耻,还非常可恶。下面,编者就简单介绍下。
车主发生事故后,车辆方向机(专业名称叫转向器)的横拉杆明显变形,可见附图。这样的情况,无论从保险公司内部的规则,还是国家相关部门的法律规定,还是汽修行业的惯例,如果没有单独更换横拉杆的情况,这个方向机是必须更换的。但是,保险公司(某保,不配做行业的boss),为了公司内部的考核还是其他什么原因,居然要求车主维修处理???这种处理方式,无论从配件的安全参数,还是维修标准,都是绝对不允许的,但是,保险公司为了利益,毫无底线和原则,完全不考虑车主的利益,且该利益涉及人身安全问题。对编者而言,这个情况,除了气愤,还是气愤,这已经不是简简单单维权的问题了,编者认为,这已经是道德问题了。这个案例,保险公司的意思是人为直接将横拉杆拉直,编者听到这个处理方案,真是觉得好笑,保险公司的理赔员真是即无知又无耻。稍微懂点维修工艺的都知道,这样处理方式,等同在谋杀,编者只想问,让那个理赔员或者保险公司的领导去高速开这辆车试试??!!
那么,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?其实,如果保险公司无耻的不讲理,不讲法,作为车主,还真的一点办法也没有,你说,对一个无赖,你能有什么办法,只能用武力,但现在是法治社会,所以,我们需要用法律武器,可以起诉保险公司。根据《事故汽车修复技术规范》,从法律法规角度,这种情况,方向机是完全可以更换的。或者,车主可以请第三方评估,肯定也是可以更换的,因为,这种情况,只要是个人,都知道需要更换了,只能说明,这家保险公司以及处理的理赔员,根本就不是人。
从这个案例,我们可以发现,有时,保险公司不但无耻,还很可恶,它不但不想按合同约定赔你钱,还让车主处于危险境地,要车主的命。因此,作为车主,遇到这种明显不合情理的事情,一定不能妥协,要坚决维权,让保险公司付出代价,否则,他们就会变本加厉,无限制的侵犯车主的合法权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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